2011年11月29日星期二

中国社会需要底限与艾未未被法律


中国社会需要底限与艾未未被法律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最近,总是停博,虽然一直在被党变态地封杀中。但却终于变得不愿意、不想说,什么都不想说!独自感受心灵趋于死亡前的静默。自然,不想说,还有别的缘由,不管自己的文采如何烂。却不愿意被一些///的们看穿了心事。山东高检也脑残地宣布加入到自己的对营以后。我知道:有了更多的///的们想知道我到底在想些什么?因为不论是真脑残还是非脑残,他们都确切地知道石三生是一个喜欢在网上裸露心智的人。

什么都不说,只是想等到再审时,当庭问一下检察官们:你们能分清死人和活人有什么区别吗?当然,我或许不得不用更婉转一点儿的说法。

1116日,愤愤地甩上税务官的房门离开时,就忽然想到了艾未未。钱云会之后,尽管又出现了让党大伤脑筋、不得不动用军队的莫日根被碾死事件。但可以看得出:技穷之后,党和政府正在挖空心思地琢磨一些更隐晦的方式搞什么创新式的社会管理。艾未未被失踪、被非艺术化之后,高调宣布其偷漏税罪,回归人民日报的中国的法律不会为任何特异者弯曲。试图在法律的框架内,寻求与异见人士的和解。这不就是在寻找一个底限的原因所在吗?历经近百年的打打杀杀。在西西里岛的黑手党都被纳入法治化之后,在日本大地震黑社会都率先以救死扶伤为己任之后。自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再不壮士断腕、痛割身上的毒瘤。今,或许只是枉死几个人民。他日,谁能保证不会成为青史的污垢呢?

甩了税务官的门,是因为觉得太///的岂有此理!狗都不咬吕洞宾不是?你们十几年拿着国家法律当狗屎,拒不履行法定的义务。我千辛万苦地争讼四年,肯以自己未缴纳增值税为由,要求法律撤销政府的违法行径。我难道不知道啥纳税义务不义务的?不是因为你们不作为,不是因为政府混蛋,私自变更了土地权属,我能不交税吗?我///的都蒙在鼓里,交个屁税?我自己送上门来,你们就要搞什么纳税申报。政府伪造的合同,凭什么让我缴税?不是缺心眼儿?法院都判决政府违法了!土地变更无效了,交易不存在了,还交的哪门子税?

若不是自己正是多难之秋,我一定告地税局!就告他们不作为!问题是:爱谁谁,你们政府多收还是少收税,关我屁事儿?你们自己都拿着土地增税条例当狗屁,凭什么让人民顶礼膜拜?自古的苛捐杂税,都是谁收益,谁制定。谁制定的,谁来收缴。就连土匪收税,也要亲自跑下山,喊一嗓子“此树是我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中国的老百姓再老实,三千年历史中,无论正史还是野史,那个见过路人主动满山寻找土匪交买路财的?座山雕那么白痴,还怀疑杨子荣奉献联络图是不安好心呢。老实可以,也不能老实到脑残不是?

由地税官的白痴行为,就不能不让自己联想到时局。虽然自己一再声明,不敢做一个党和社会的公敌。但自从被伟大的中宣部列为眼中钉之后。说不得,也要将自己四年来只敢俯视脚背子走路的眼睛抬高三寸了。尽管北京的土地增值税条例在潍坊啥都不是。但北京对付所谓的异见人士的手段,肯定会受到地方违法政府们的争相效仿。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的榜样之力量吧?东施所以效颦。不正是因为她看清了脸蛋儿虽然长的各有千秋。但这皮囊下,裹着的都是一样的血肉吗?你要学习不要紧,西施头痛的时候,你却捂着屁股长痔疮,就太不得要领了吧?

我就纳闷了:堂堂一个工学博士出身的许立全市长。他咋就连一个简单的时间顺序都搞不清楚呢?中国人不讲逻辑还讲个因果吧?皮之不存,毛将焉附?45日的审批表、46日的审批,竟然要用47日才炮制出来的伪报告为依据。作假也弄得逼真一点儿行不行?就那宗地草图,该有的建筑没有,没有的却赫然在目。你们潍坊政府是神仙啊,不但会时空错乱,还会无中生有?封建社会的糊涂蛋可以四六不分;新中国的政府怎么可以五七颠倒呢?

四年了,搭上了老娘的性命。自己还是痴迷于与政府的争讼,怕死固然是一方面,怀中的侥幸,还是认准了党和政府尽管可以动用秘密警察进行恫吓,可以让法律顾问扬言要整死我。却到底不敢抛弃所有的底限,公然将自己黑社会化。果然社会没有了底限,谁怕谁呢?在国人三千年的文明中,人民一多半都生活在兵荒马乱的离乱中,有几人是被吓死的?

从艾未未的承诺中,可以看出,不管惩罚是否靠谱。即使对结局无望也要肉包子打狗,他是有实力缴纳1522万的巨额偷漏税的。政府所以敢把赌注押在偷漏税上,除了要曲线救局。当然还因为他们深深知道,当下中国,无论你是央企还是个体。有意或无意偷漏税的几率很可能要远远超过了黄金的纯度。连中央机关都购买假发票不是?好嘛!潍坊也要学着北京的样子来对付石三生了。南辕北辙啊,想一夜变成全国文明城市市长的许立全先生。你们政府抗拒国法在先,又试图以自己的违法行径为借口,栽赃石三生的案子的判决会损害了啥公众利益。土匪也不能这么不讲理不是?更何况,那土地转让合同还是你们政府串通合谋的呢?合同上明明写着依据是土地估价报告。你们却在报告还没伪造好之前就通过了审批。到底是眼瞎还是心瞎了呢?

可以相信,北京以偷漏税罪惩治艾未未,无疑是万分正确的。正如同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们是否会缴纳个人所得税值得怀疑一样。无论是发课公司还是艾未未本人,其纳税行为超脱不出国情,数额有大小,或偷或漏肯定是存在的。既然要法治艾未未,还是应该走到台面上来。一个会计师就可以搞清楚的事情,为什么要动用警察呢?警察们耗费的不也是纳税人的民脂民膏吗?

钱云会普交死之后,依旧会有游济安的意外溺水。可见以中国之大、人口之众,人民在死亡方式上只有万紫千红、各具特色。社会的底限就像个无底洞,没人能看得清在那里?这当然不是政府的错,果然都学南人一样集体投海,岂非成了屠杀?托尔斯泰早已论证过:幸福都差不多,不幸却总是因人而异的。党和政府虽然试图用法律的名义画出社会的底限。但愚蠢的人民又怎么敢寄希望于一个自话自说,既是规则的制定者、执行者,又是规则的破坏者的信誉?吾友驭民宝典先生对商君多有非议,可他那里会懂得商鞅徙木中蕴含的一诺千金的道理?一个两千多年前的封建皇帝能“信”至如此,号称已经文明到道路以目、见死不救、巧取豪夺的现代人,有什么资格去苛责他呢?

春暖花开的时候,自己就说过:没人在意钱云会是怎么死的,在乎的,只是怕自己成了钱云会。据顾晓军先生论证,艾未未大概不会被钱云会,因为死也是讲究啥等级的。果如老东西所言,石三生倒真的希望看到一个所谓的法治社会脱轨后又回归的端倪。不论惩罚他一千五还是一亿五,哪怕就是二百五,也总归要罚的他心服口服、百口莫辩才好。给艾未未一个法律的结果,很可能就是为中国社会画出了一道底限。

2011年11月13日星期日

文化与文明及政府与恐怖


文化与文明及政府与恐怖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秘密警察曾经告诉我:你写自己的事,我们绝对不会干涉。历经两月的沉寂,昨天发了一篇《吴邦国委员长坐蜡,我来埋单》。晚上再看,国内能发文的几个网站,除了被一个严密封锁的雅典学园保留,其他统统是格杀勿论。令我深为惶恐的,不只是文章被删,而是这些网站竟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暗杀”的手段:事先不警告,删后不通知。就仿佛自己从来没有发表过文章一般。

而这篇被暗杀的文,完完全全是写的自己的事。拉上吴邦国委员长,也是无奈加合理。土地增值税条例颁布了13年都得不到执行。吴委员长真的不应该为此感到一点点儿的难堪吗?不是因为中央政府如此无能,地方政府敢如此嚣张吗?国家大法都如此形同虚设,我们还能算是一个法治国家吗?

更令我万思也难得其解的是,这样的状况居然是发生在六中全会试图将中国变为一个文化大国之时。如此没有自信的国家,如此围剿封杀的文化,他就能升华成啥文化大国?让人不得不佩服,我们的国家领导人们果然是地球上最具创新思想、最具异想天开的本事的一族。且不说优秀的文化应该是没有国界的。你至少不能将所谓的中国文化、特色文化再像民国时期来个军阀割据,像秦、清朝一样大兴文字狱吧?当然,如果那所谓的文化就是盖两座鸟巢、搭几个戏台子。则又另当别论。

其实,啥文化不文化的,关我屁事儿?中国文化的大旗自然有韩寒、宋祖英们抗着,苍井空能在中国春风得意;韩寒、宋祖英们未必就干不痿日本文化。大唐时,日本文化就不得不俯首称臣。那和服不就是咱们的唐装?那日文大多不就是咱的古汉语?为什么到了现在,一片紫菜包着些杂七杂八的米粒儿它就能征服了中国人?咱最具特色的精神文化抵不住苍井空一脱;咱洋洋自得了几千年的吃文化自然就连个饭团子也挡不住了。史为今鉴。自始皇帝修筑的石头墙它能保佑我中国不去侵略外敌;方滨兴大人发明的防火长城自然也会让特色文化墙内开花。历史虽然不讲逻辑。但它总是会适应人意的,尤其是大官人的官意。心想事成、画饼充饥。从来都是中国文化最优秀不二的基因。

虽然说了文化大国不大国的,不管我屁事。但所谓在人治下,不得不低头。既然自己已经成为在中宣部挂号的博客作者,党又是如此不遗余力地对石三生进行封杀。不让说话不要紧,谁都知道咱那宪法是张招牌画儿,言论自由是画上去的。可一旦这文化要高举屠刀,要尔的性命时。就不能不说出来,以为日后的挽文了。

当下中国,有一种恐惧是不言而喻的。鲁迅白天敢打灯笼上街,说明那种恐惧是可以看到、可以设防的。他不就把自己躲在租界里装孙子吗?而石三生遭遇的恐惧,却是无影无形。如同幽灵一般。自从威胁政府要将他们违法违纪建设大楼的事情告发。他们先是出面一个秘书长领着一帮法制办的人以及政府的法律顾问约谈。虽然口头上答应要查、要处理此事。却不忘记告诉我那大楼是谁谁承建。潍坊也不过屁大个地方,那些个“大人物”,谁不知道啊!可你们不管不查也就算了,我不是还没上访举报吗?怎么就让法律顾问放出风声:要“找人办死他”呢?

说实话,因为天生的懦弱。乍一从那小干部好心的劝警中,听到政府要“办死”自己时,吓得几夜噩梦连连。数度在网上沉寂,除了党近似疯狂地封杀。一多半的原因,还是担心自己被横死。当然,潍坊这个号称要创建全国文明、号称要拿最佳人居环境奖的政府,也可以看到他们的恐吓手段是多么的凑效。那个被国人誉为最懦弱的杨武,也逃不过一个恐惧造就吧?我想他未必就没想过反抗,将那个该死的联防畜生杀死。后果呢?会是见义勇为还是正当防卫?平民对抗执法者的下场,沈阳小贩夏俊峰杀死城管不就是先例吗?

写文章有风险。在中国几乎是一个尽人皆知的事实。但因为杀伐大权基本掌控在政府手中,博客作者被喝茶、被约谈,甚至像冉云飞一样被监狱,像李天天一样被驱逐。都在国人可以想象的范畴。尽管国人的想象力已经约等于零。自从将自己的经历敷衍成文字发到网上,受到的威胁非只一次。从被政府喝茶到被秘密警察审讯,每次自己都是自投罗网。原因,当然是明知自己是罪不致刑,更不会致死。政府、国保威胁我,也不能说威胁的不合情理。因为按照因果关系来说,是政府腐败在先,石三生威胁在先。政府腐败,暗中帮人谋夺我的财产,须没有威胁过我。而石三生声言要公开举报政府大楼违法违纪,怎么说都像是在威胁。因为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想让政府看在自己贪赃枉法的份上,息事宁人,赶快把这幢因为自己违法确权导致的纠纷解决。小了说这是威胁,往大了扯,这很可能就是恐吓罪。自己恐吓政府,也就难怪他们要放言将我“办死”了。共产主义既然从诞生就充满着血腥和屠杀。在这个社会主义的半路上,再多一些冤魂屈鬼,又怎么能说不是顺理成章的呢?他们可以纵容属下贪污腐败。尽管这已经是全世界范围内,不论何种意识形态,都公开表示要深恶痛绝的,是反文明的。杀人放火的事儿,他们当然是不肯自己亲历而为了。于是就只好找人代办,政府的法律顾问要找人将石三生“办死”。能找谁呢?青岛抓了一个黑社会头子,导致警界大地震。可知人民如今正享受的,必然是双重领导了。

自然,我也明白:如今的党是不好将自己公开黑化的。故才敢斗胆作此文,就算为万一会遇到的包青天提供一点破案线索吧。石三生现在举债度日,当然不会被歹徒绑架撕票;不与工程车抢路,就不会像钱云会一样被撞死;看到破坏环境,抢掠资源的事情,知道那都是经过了政府许可,就宁肯两只眼都闭上也不会学莫日根去螳臂当车,这样就不会被碾死;只会吃假药不会去打假,就不会像上海的高敬德一样被截访、被艾滋后病死;过河宁可舍近求远过桥,也不肯冒然趟河,就不会像新化县的村官游济安一样被溺死;长的懦弱,走路就不敢横行,被踩了、撞了还会抢着说对不起,惹暴徒暴怒的可能不存在;两条腿都短,又不珍惜时光,上下楼梯就不敢学优秀共产党员的三步并作两步走,所以就不可能撞墙或倒栽葱地一命呜呼;吃鱼尽量去刺而食,就不会被卡死;吃饭细嚼慢咽,也不会被噎死;未曾夺人妻女,不会遭情杀;与人隔代无仇,必无“君子”今日来清算。总而言之,石三生现在是战战兢兢的走路,小心谨慎地做人。为的,就是希望能得一个善终。取我父母的平均寿数,自己当在79.5岁时成灰;以社会正在发展,中国人越来越长寿论,自己应该活到八十开外。当然,这都不是此文所关心的。自己既然对将来一无所知,不抱任何希望、鼠目且寸光,就自然只关注眼下,关注在和潍坊市政府争讼的这几年的安危。果然此间有个三长两短,让关注石三生的人们都知道:潍坊市政府能一语成谶,就够了。而我们最伟大的文化主导者中宣部,就毫无疑问地成了帮凶。

从文章被封杀到法律的诉讼,一直到检举揭发政府一干衙门的腐败。石三生的“对面”除了政府就是党。或许,从党赐名土匪“十三省”的时候,陷阱就已经挖好了。官逼民反,再以反革命镇压消灭。这正是新中国以来屡见不鲜的史实。

2011年11月10日星期四

吴邦国委员长坐蜡,我来埋单


吴邦国委员长坐蜡,我来埋单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特色中国,缤纷缭乱无奇不有,真的是央视所谓的早已赶超了汉唐的盛世。缇萦舍身能救父,可知在万恶的封建社会,紫禁城的大门对他的子民不会紧闭;包黑子敢打龙袍,宋皇帝的开明并不比奥巴马总统差(据顾晓军说:常有美国人民骂他是个白痴)。说到自己目今的奇遇,潍坊市政府一干衙役十几年拿着吴邦国委员长制定的法律当狗屁,拒不执行中央的条例。而这荒唐的恶果竟然要由我一介草民来承担。如此,吾以为堪称秦、隋亦不见经传的奇迹。始皇、炀帝古墓中有知的话,也要猛拍大腿揭棺材板而起了。

近两月不发一言,除了///的联通屏蔽了我的无线上网。当然还有另外一个不可告人的苦衷:希望能以自己的懦弱和沉默,唤醒潍坊市市长许立全、潍坊市国土局、潍坊市住建局、检察院反渎局等诸位党和政府大佬们的一丝良知,尽早结束这已经拖了四年搭上了一条人命都没了结的官司。试想:共产党把国民党赶到台湾都不过四年;统治了利比亚四十二年的卡达菲大叔从发誓要血腥镇压到一命呜呼,也不过才半年。这并非是天上乌龙地下的蛤蟆没有啥可比性。都是人间岁月,在如今中国潍坊,合法地判决执行一个民事案子,它咋就比登天还难呢?

更未曾想到的,是山东高检竟然也趟入这浑水中。他们将我这三年来的举报当成耳旁风,帮着国土局抗诉了。自己曾经两次将材料举报到潍坊市检察院王卫东检察长那里,第一次,是民行科侦办,因咱拿不出真凭实据不了了之;第二次,又让反渎局侦办,检察官竟然说人家政府又没给你造成啥损失,而且省高检已经抗诉了,案子又只好不了了之。他爷爷的,傻子都能一眼看出的腐败啊,在2007年才购置的土地上,仍是将房屋确权成了2001年自建。你当自己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孙猴子啊,还能乾坤倒转?法院都判决是交易不是自建,所以违法了。5.6%的营业税、3%的契税,说没就没了。这都不是钱?为国家偷漏十几万税还构不成渎职,到底啥才叫国家损失?你检察院不察也就算了,都知道你们当然要官官相护。可这抗诉和举报,一个是民事一个是刑事,你咋能浑说一通呢?就算这能说得通,可国土局的案子抗诉,它咋还能影响到住建局的案子不能查下去了呢?感情这也会伤筋动骨,割肉连着筋?

看这今天才拿到手的抗诉书,更是荒唐。当初,潍坊中院判决出来的时候,自己就犯嘀咕:中院虽然判了国土局违法,可对自己提出的被告证据造假置之不查,仍是将那伪造的《土地转让合同》、《土地估价报告》、《地籍勘 测》认定为合法有效。好嘛,现在他们学八戒叔倒打一耙了。试问潍坊市政府和国土局:是否只要是法院认定的证据,明知它是假的,它也能乱真呢?我当初不上诉,完全是看在判决结果还算公正的份上,法官愿意给你们留一点儿做人的体面,我也就大人不计小人过了。你们怎么还自己当真起来了呢?一屁股的屎了,眼睛看不到,嗅觉也坏死了?自己亲手伪造的地籍档案,这么容易就忘记了?退休的年龄还没到,不至于就都痴呆了吧?

万万都没想到啊,新中国法律的荒唐,却要让我这一介草民来埋单。真不知如果让伟大的吴邦国委员长看到这篇文章,该做何感想?是否会为自己不久前才放言的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健全感到面红耳赤呢?

山东高检的抗诉书说:“虽然1994年实施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的权属变更手续。该区2002-2007年的114起土地转让行为均未缴纳土地增值税,此类行为已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八条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涉案土地登记行为虽不符合《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但因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而不属判决撤销的情形。

瞧啊,你国家1994年就颁布的土地增值税条例,直到2007年了,潍坊市政府都浑然不知,6114起土地都未缴纳土地增值税。由于潍坊市政府的荒唐,拒不执行中央颁布的法律法规,以至于造成了所谓的涉及公共利益。既然中央的法律法规都可以随意废止,潍坊何不搞一个独立王国?就算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的通,问题是你潍坊市政府和国土局是亲手伪造了地籍档案。不但如此,还视地上的附着建筑物于不见,仍是将一宗房地产买卖变成了单纯的土地转让,你们都眼瞎了吗?这样的评估报告居然也能备案。不是渎职是什么?更为神奇的是:那个狗屁评估公司,竟然在我没有缴纳任何评估费的情况下,免费就为我提供了虚假证明。我是你大爷啊?这么孝顺!

就算这是涉及公共利益说的通。还有个一案一判吧?难不成这114起土地,土地估价报告都是伪造?;都是伪造合同,将土地变更到自己老婆名下?;都是将全民(邓时代造就,虽然国家没实际投入一分钱,我那可是顶着全民企业的牌牌,土地变更是需要经过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的财产,变成私人所有?果然如此,那不都成了诈骗犯?114起诈骗就可以违法不究了吗?

吴邦国委员长啊,瞧瞧吧,这就是您所谓的已经基本健全了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部法律颁布了13年都不被潍坊市政府理睬。无数的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们,耗费着民脂民膏制定出这劳什子的条例干嘛呢?地方政府既然可以随意废止国家的法律法规。敢问吴委员长:您哪“五不搞”是不是就别搞了?至少先搞搞地方自治算了!

成都旋风鸣学不是骗子是什么?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九州评论·之一千一百三十八 不得不说,百度真的很厉害,数日间,就将骗子何俊成所在的成都旋风鸣学洗了个干干净净。搜狐网就更是卖力,一连串的新闻发出来,让人眼花缭乱,想不迷失都很困难。 好在,尽管是在第二页,但也有网友向黑猫投诉,要求成都旋风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