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与王书金谁是真凶?(五)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九州评论之三百二十一
新中国入史,似以“党治时代”更为准确。中共自诩推翻了万恶的封建社会。但冷眼旁观加切身经历,“党治”之恶更胜“人治”万倍。
封建社会固然是家天下,但倘若遇到明君,如唐宗宋祖之流,人民安居乐业不说,时代文明程度也是远非中央电视台的一个臭老头的呓语----“超越了汉唐盛世”可妄比。再不济,到了腐朽的“人治”时代---号称“三年清政府,十万雪花银”的清朝末期,昏庸的清政府依然能还杨乃武与小白菜一个清白。盖人治虽恶,到底难脱得一个人性。若滥杀成性的朱皇帝,也有良知发现时:撤了困城大军,并把粮草散给敌方军民。以此比某党困长春之行径,简直是天上地下也!
为何清政府数年之后开棺验尸,依旧能冤案昭雪;百年之后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却至今难有定论呢?当初到底是谁作主从严从快对聂树斌执行了死刑?若党不掺乎其中,至于造就如此二十年来都洗不清的奇案吗?
王书金显然是个试图替人顶罪、又贪图多活几天的骗子,尸体附近的那一串钥匙便是证明:因为按照他所说的与受害者拉扯、奔跑并摔倒在路上的情节,死者的那串钥匙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在尸体附近。受害者如果当时情急生智想给别人提供一个线索,她就应该将钥匙故意扔在路上。而如果是王书金发现了受害者扔掉或缠斗中掉在路上的钥匙,他又怎么可能故意捡起来放到尸体附近?如果是故意为之,王书金又怎么会忘记了交代呢?
中国既然是党天下。那些狗屁律师是如何断定王书金的供词不是有人预先教习的呢?
实际上,仅从该案有两个互否的作案时间,而河北检方又无法证明其伪,也可猜测出这是一桩抛尸案。只有“抛尸”才能解释钥匙、连衣裙、死者颈部的花衬衫等悬念:钥匙是抛尸时布置的;受害者没穿连衣裙,是因为死前就裸体;勒在颈部的花衬衫是有意栽赃(不排除聂树斌参与其中,但那个年代,他一个小青工,显然不具有抛尸或移尸的工具---汽车)。只有“抛尸”,才能解释了受害者为什么没施展自己的防身术。
当然,也只有“抛尸”,才能解释清为什么聂树斌家雇佣的公益“律师”会与王书金的辩护律师异口同声----都希望王书金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凶手。
为什么媒体与律师都咬着聂树斌的口供不能公开不放呢?若口供就能让沉冤昭雪,河南赵作海一案会真相大白于天下吗!
【石三生
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
06:02 梦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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