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与官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九州评论·之四百四十
时隔两年之后,被潍坊市政府偷着过了户的房子里、接连两次遭到贼人的光顾。
因为之前为了卖房已腾空了几乎所有动产,后又与潍坊市政府的争讼一直没有终结,致使房地产处于产权不确定状态。所以,房子里除了一些换季的衣物,已经实在没有什么可供贼惦记的东西了。
这还真是应了那句古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已经两年多销声匿迹了的贼,进入2014年后,在不过月余的时间里、竟接连两次破撬窗而入。前一次,贼除了将一间未上锁的屋子里翻了个遍、将壁橱中的衣物扔的到处都是,又煮了我吃剩的半扎挂面、偷吃了一些辣椒酱,偷走了一件床单、两块白毛巾,其他的、就没发现还有物品丢失了。当时,我还觉得很可笑:这踏马的什么世道啊!还有这种毛贼,要饭的都不要“饭”了,贼竟然连半扎挂面也偷。
可在我离开不过十多天后,当贼第三次眷顾这个偷无可偷房子后,我才忽然觉得自己可能看错了这个贼:它既然已经知道了没什么好偷的。再次翻墙入室、所为何来呢?
越想,就越是觉得这贼与潍坊市政府似一丘之貉:政府偷着将我的房产过户,为的是房子与土地。这贼三番两次地光顾,真的会只为了寻一口吃食,为了那一元不值的旧毛巾,为几块钱就能买到旧床单吗?
如果它不是为了这些鸡零狗碎的动产,那么它是否也如潍坊市政府一样,是为了房子与土地这些不动产呢?
问题是,政府可以依仗权势为非作歹、伪造证据帮助骗子进行诈骗。这小偷半夜光顾,别说吃半扎挂面了,就算在房子里留一堆粪便,也该知道这世道虽然法治不倡,到底也算是个人类社会,须比不得野猫野狗的动物世界,撒泡尿就能划土为界、占山为王啊。
动产,已经没得偷;不动产,贼又偷不走。难道说,贼是想偷那些我赖以与潍坊市政府争讼的法律文书、涉案的原始凭据吗?
可已经被法院不只一次质证过、又被山东高院据以终审判决了的证据。就算是原始证据被盗,难道这案子还能被推翻吗?
会吗?
【石三生 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 15:55 梦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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