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三生与潍坊市政府争讼案的由来(一)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九州评论·之八十七
或许,自己是误会了山东高院法官的电话,尽管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几乎是零。一叶障目的传说多了去,谁敢保证高院的法官们不会一时迷失了心智呢?当局者迷也是一种惯常的现象不是?
就拿石三生自己来说,之所以有今天之祸,还不是当初被些/狗/日/的蒙骗了!也罢,为以防万一,就跟山东高院的高级法官们讲讲庭外的事故,也希望天下人不要以石三生为榜样、成了政府的眼中钉。
爹娘生我来这世上,遗传给我的最大优点是善良,最大的缺点也是善良。因为太善良,就会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以为世界上还真是好人多!性格这东西,还真是天注定、极难更易的。因性格也不是没吃过亏,但却一直没法改变自己。
话说2006年,图谋换一种活法的自己,东窜西跑,终于看中了一处海边的“风水宝地”(此处现已开发成可停靠万吨巨轮的大海港),经过几轮磋商,拟定了一个占地30亩的农业项目(说是农业项目,傻子都知道海港一旦建成,此处必成物流中心)。意向达成,就差金钱了。凑不够、便动起了卖房子的打算(自己还真是纳闷:/狗/日/的税务局与国土局都说当时没开征土地增值税,可自己当初跑去问的时候,他们说如果将土地转到自己名下却要花10多万,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土地增值税。难道,/狗/日/的们当初那么说,只是想以此勒索贿赂?)。
2006年,房地产一片萎靡、又是今年底明年初的时候,打了无数广告,竟然没遇到一个能拿出现钱的主儿。于是,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的前夫(他们自己说,已经于诉讼期间离婚,后文皆以“第三人”称)出现了。陪他一起出现的,还有一个达成此笔交易的最重要的骗子托儿----某信用社的主任。这主任,据他自己说,当初给某银行行长开车的时候,就认识我。说实话,石三生当年还真是往来无白丁,一个开车的,但有他认识我的份儿;自己却是压根就不记得有这么一个驴马烂仔的。别说是一个开车的了(石三生对领导的司机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厌恶,以后或许会交代。请好司机们勿对号入座),你就是与石三生坐一起吃过饭、喝过酒的官儿,自己也是该不记得就不记得。因为记不住别人,从小到大不知闹了多少笑话。
有了这所谓的“老朋友”做说客,答应了以此房地产向银行抵押贷款,贷款优先付清房款。自己就顺利地与“第三人”于2007年1月30日签定了买卖协议。为防万一,协议约定是将房产首先要办理到原土地证名下。又因该宗房地产挂着“全民企业”的狗头,面临一个国有资产转移必须审批问题,协议约定由我去办理相关手续。
因第三人多次违约、不履行合同,于2007年11月1日,将他起诉到潍坊中院。正是在此民事诉讼过程中,发生了连法官都感叹为“史无前例”的奇案,即主审法官所说:“我也知道那是假的,可合议庭商量了就是要这么判。”
一奇:因第三人伪造了我的亲笔签名,法官又偏要当真。我只好提出做笔迹鉴定。鉴定必须经中院技术室指定机构中选择,自己(当时有律师,但律师的意见就是我的意见不是)就选择了山东威海永鼎司法鉴定中心。并交了3000元的鉴定费。
2007年12月17日,鉴定结果出来,潍坊中院开庭对其进行质证。因鉴定结果是本人书写,自己当然就予以了坚决否认。怀着无比的愤怒,开完庭、自己连夜赶到了威海。第二天一早比司法鉴定中心的人还早就到达了其办公室。
此时,奇迹出现了:办公室主任、一女的,查阅了她经手的文书记录,以及电脑中录入的委托鉴定档案,竟然找不到我这一单委托。事关重大,女主任先是劝我回旅店等消息、我不干,她又跑去找领导(威海中院的干部,搞不懂是退了还是兼职)嘀咕了许久。鉴于我坚持必须当日给我一个说法,他们最终给出具了一个承认错误,撤销此次鉴定的决定。
要不,怎么说石三生我善良到近乎白痴呢?拿到了对方弄虚作假的证据,还跑去跟中院主管纪检的书记谈(说到死,人家还是一家人啊。跟他谈,这不是与虎谋皮吗!)。书记倒是说了很多人话,还假模作样地将那法官叫过去训斥了几句。但这天大的一桩伪造案,竟然再没了下文。
此后,潍坊中院又开庭,还是要求我再申请鉴定。想想天下乌鸦不过一般,就放弃了。中院也随后于2008年5月27日作出了判决。判决虽不是很合法,但还是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奇:潍坊中院明知我度日如年,也不止一次给我打过电话,完全知道我的行踪。5月27日的判决书,到达自己手上,已经是7月7日。整整耽搁了40天。
为什么会延误了四十天?如果不是后来的行政诉讼,自己也许永远都想不明白为什么?第三人设计的陷阱真是机关重重、动用了涵盖公检法的几乎所有政府部门。这四十天,是中院的法官们故意为奎文区法院立假案、假审案、走过场预留的时间。
也正因为知道了潍坊市奎文区法院立假案,才有了后来不得不进行的行政诉讼。第三人已经是铁了心、要将诈骗进行到底了。
【石三生 2012年9月28日星期五 07:28 延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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