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的“六个必须”缺了什么?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九州评论·之八百一十六
说句实话,自己已经有点儿怕了看百度的重磅推荐。可作为一个时评者,有时又不得不硬着头皮去看。
今日硬着头皮看到的,是《习近平用“六个必须”推进一件什么事》,说“●必须坚持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为人民群众生活改善打下更为雄厚的基础;●必须弘扬勤劳致富精神,激励人们通过劳动创造美好生活;●必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处理好政府、企业、居民三者分配关系;●必须强化人力资本,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力度,着力把教育质量搞上去,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必须发挥好企业家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化解困惑,保障各种要素投入获得回报;●必须加强产权保护,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企业法人财产权保护,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
看完,第一个感觉是缺少了点儿什么?于是又看了一遍又一遍,这才忽然想到,习总的“六个必须”只顾着必须如何如何了,却忘记了在现代产权制度下,唯有秉持公正的法律体系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拥有“财产安全感”。脱离了公正的法律体系,就算说一万个“必须”,又能怎样呢?
而且,一旦拥有了公正的法律体系,最是能吃苦耐劳的中国人,无须弘扬什么精神激励,老百姓也都知道去勤劳致富了。
由自己这个比较早的“中产阶级”,想到近年来笔下写过唐福珍、钱云会、钱明奇、以及愿意拿出一半财产送给帮着打赢官司者的辽宁普兰店的万米长虫(王岁西)等,毫无疑问,不管是因为唐福珍们被强拆、还是万米长虫事业有成被血征,他们都是这个社会的“中产阶级”。甚至,就连那些跑到大洋彼岸拦驾告御状的人们,也至少都是中产阶级吧?
然而,当所谓的这些“中产阶级”的财产被当局或拿着法律的幌子做挡箭牌强取豪夺,或政府与骗子沆瀣一气诈骗之后,都无一例外地或命丧黄泉,或沦为家破人亡的无产阶级了。
而石三生我知道的,或者说被党媒报道出来的、应该只是冰山一角。中国数以千万计的信访大军中,准“中产阶级”应该不在少数吧?而被中国的司法中的腐败分子们以各种名义巧取豪夺者,恐怕又是另一个天文数字了。
因此,石三生我认为习近平当真要推进中国社会的“中产阶级”群体的壮大,首先应该解决中国的法律男盗女娼、不为善良的民众做主的恶习。真正让法律保护“中产阶级”不会因法律的暗弱返贫的同时,也保护那些正在发展成“中产阶级”的民众不至于半途而废。其次,应该将“纠错平冤”摆到首位,彻底解决当局改革开放以来造成的积案如山。也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让民众安居乐业。
如果没有公正的法律体系保驾护航,只怕中国将“中产阶级”每天翻一番,也照样难逃那个什么陷阱。
【石三生
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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