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康晓光:有罪的是你们,与我无关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自己作文,虽谈不上倚马立就,但如此文般:从动念到下笔达数年之久,写作时间的确是长了点儿。或许,如果不是看到杨恒均洋博士的一段自白,依旧不会有此文。
民主小贩失踪又回到他的故国后,在澳洲的夕阳下,看着楚楚动人的比基尼们在眼前穿梭,就写了篇《从此,我多了一些梦想……》,文中除了竭力为自己做一些众人皆昏他独醒的辩解,还用了句“我们这个民族,习惯用冷漠与孤独毁灭希望与梦想,其实,我们都曾经是帮凶。”来为自己贩卖民主启蒙的崇高义举得不到理解而辩护。
也正是“我们都是帮凶”的话,就让自己想起数年前,在网络上看到康晓光先生的《起诉——为了李思怡的悲剧不再重演》时的悲哀和愤慨。悲哀于一个三岁的小女孩被活活饿死;愤慨于作者文章的立意,“没有人幸免于罪,我们就是李思怡的地狱。”活脱脱摆明了是国人一贯帝制下的思维,明明是某些人、某些群体的作恶,却偏偏要将国人悉数打入刽子手的行列。的确,李思怡的死,可以刺痛任何国家任何制度中人们善良的心;也可以说,在任何国家任何制度下,都会发生如小思怡般被饿死的惨剧。问题是:每个孩子都可能成为一场惨剧的主角,却未必所有的人都有能力、有权利制造一场让李思怡被饿死的悲剧。小思怡的死,罪魁祸首,是由于警察们在执法过程中的混乱无序导致。康晓光先生却将这执法者酿成的悲剧无限扩大化,并希图通过这一幕惨剧,寻找出国民人性中的劣根。寻根无果之下,发出了起诉所有中国人的悲鸣。很显然,康先生此论,多少是受了些柏杨先生《丑陋的中国人》影响,可他却忽略了一个前提:柏杨先生阐述的是中华民族的共性特点,如酱缸文化、国骂、窝里斗等等,这些共性,是不分权贵还是贩夫走卒、不分知识分子还是乡野村妇的。反观康晓光先生的”没有人幸免于罪“,则是以点带面,把一小撮人的污点扩大到整个民族,俨然有了末日审判的味道。
当日看到无人幸免于罪的时候,最先想到的,是死伤近五百人的克拉玛依大火,想起的,是教委领导那句:学生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康先生是个在体制内工作了几十年的人,想不通为何三百多个孩子的死亡悲剧未能让他发出起诉所有中国人的呐喊,而会对一个小思怡的惨死痛彻心肺。难道仅仅是他的家中,也有一个与小思怡一般大小的女儿吗?说康先生以点到面的荒唐,其实无需例举太多生活的实例,只通过脂砚斋判读红楼梦,也可知的端倪。依判词,那巧姐在贾府败落之后,等待她的,必然是被没入青楼,老死一生。却因当日凤姐曾经以平常心待见过刘姥姥几回,巧姐的命运也因此得以改变。即所谓的:“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此中的共性是什么呢?当然就是国人的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人走茶凉;而巧姐命运的改变,显然不是共性的必然,只是一个偶然。小思怡的死也是一个偶然,当然,这偶然,在某个群体、某个时间里,也会成为必然。但她的惨死,却显然与国民的共性无关。虽然绝大多数的国民都擅长窝里斗,但可以相信:只有极少数的人会对一个小女孩将要被活活饿死无动于衷。
所以,“无人幸免于罪”是一个荒唐的立论,有罪的,从来都是那些犯了罪的人。旁观者的冷漠即使有千万个不该,但都不足以推定其为有罪的理由。面对李思怡的死如此,面对杨恒均的“我们都是帮凶”也同理。唐福珍们自焚的时候,喊着要宽容的人们有罪;钱云会被碾压在巨大的工程车下时,为普交死辩护的人们也一样难逃良心的谴责;不能幸免于罪的,就是帮凶。有罪的,只是那些强拆、黑白颠倒的人。
民主小贩说“我们这个民族,习惯用冷漠与孤独毁灭希望与梦想。”恰恰相反,回首近代、当代的历史,国人无一不是用满腔的热情和参与,以及千千万万的死难者,毁灭了中华民族的希望与梦想。辛亥革命、打土豪分田地、文化大革命的结果没什么本质的区别。
鲁迅先生笔下围观砍头的人们,也许只是懦弱、只是不曾被逼到大泽乡的得过且过,但那不是罪恶。无论是好还是恶的世道里,人们原本就有选择做一个窝囊废的自由。
因此,我可以承认自己的自私和冷漠,但犯罪的,永远都是你们。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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