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身说法话聂树斌的签名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九州评论·之八百三十三
在《山东高院有关负责人就聂树斌案复查工作情况答记者问》中,针对“聂树斌上诉状落款日期为1995年5月13日的问题”,高院答复说“为查明事实,我们委托鉴定机构对该上诉状的笔迹、指印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是,该上诉状的笔迹与聂树斌亲笔供述及相关讯问笔录中聂树斌签名等笔迹系同一人所留,指印系聂树斌所留”。
对山东高院此论,石三生我以亲身经历来揣摩,是不敢认同的。尤其是其所谓的“委托鉴定机构对该上诉状的笔迹、指印进行了鉴定”。谁来保证司法鉴定机构那些龟孙子不会造假呢?
石三生我当年就曾经被王八蛋冒充签名,它妄想要凭此冲减38万元的合同金额。潍坊中院的法官也明知那是假的,却偏要以假当真进行判决。没办法,我只好要求做司法鉴定。
交了鉴定费后,在潍坊中院抽签,将签名委托山东威海永鼎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可鉴定结果出来,居然说签名真的是我自己所写。
能将这样一个伪造的签名签定为真不说,该鉴定结果经过当庭质证后,竟然又被我查出连整个鉴定报告都是伪造。
而面对我的质疑,鉴定中心的那个浑蛋主任居然说是自己的工作人员在未经他批准的情况下,私自伪造鉴定,并偷着盖上了鉴定中心的大印。
驴日的此说该有多么脑残啊!就算鉴定中心管理混乱,公章可以随便偷、随便盖。那些重要的司法鉴定材料又是如何从潍坊中院的法官手中私自到达几百公里之外的鉴定中心那两个小王八蛋个人手中的呢?难道潍坊中院也管理混乱、司法文书可以随便偷走?再说了,鉴定中心那两个小王八蛋私下伪造鉴定,能捞到什么好处?难道潍坊中院的鉴定费也可以私下交易吗?
总不能说鉴定中心那两个小王八蛋也与山东省国土厅下属的山东正诚房地产评估公司一样,也都是脑残到“学雷锋为人民服务”学到不但要免费,还要偷着给我做评估、做鉴定的吧?
就是威海永鼎司法鉴定中心如此骇人听闻的不法行径,我将之反映到威海市司法局、山东省司法厅,它们不管。将之反映到潍坊中院、山东高院,他们的处理方式就是由山东高院出一文件,同意司法鉴定中心撤回鉴定结果。
伪造证据啊,而且鉴定结果也已经开庭质证过了。山东高院凭什么可以用一纸文书、就将伪造的鉴定撤回了事呢?
说白了,围绕着伪造签名与伪鉴定,司法局也好,法院也罢,这不都是在官官相护、公然包庇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吗?
回到聂树斌案上的签名上来,当年,山东高院可以公然指鹿为马、纵容下属法院串通司法鉴定中心伪造鉴定。如今,那所谓的“委托鉴定机构对该上诉状的笔迹、指印进行了鉴定”真的就是百分之百的是真相的了吗?
反正,爱谁信、谁就信。石三生我经过了比八年抗战还长时间的冤案,对司法所谓的“公平正义”的信心早已经是荡然无存了。
当然了,好处是那聂树斌早已名赴黄泉。已经绝无可能再回到阳间证明那上诉状上的签名与画押是否是他自己所为了。说不得,也就只能由着山东高院这样曾经公然包庇司法鉴定中心造假的法院来分辨曲直了!
【石三生
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
12:45】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