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只能糊涂了事(三)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九州评论·之八百三十七
真的是搞不懂财新网到底想说什么?昨日,一篇《聂树斌案平凡在即追责无望
涉及到的官太大》,充斥着对中国司法的绝望;今日,又来了一篇《李树亭:聂案洗冤可恢复司法信心》。可笑的是,就是这样一篇标题挂羊头卖狗肉的新闻,竟然还被光明网等党媒大肆转载。
看标题,李树亭的意思是要“恢复司法信心”;而看内文,则又好象是在说平反聂树斌案,“可以让人民群众恢复对司法制度的信心,否则便普遍失望。”聂案的代理律师,到底想说什么呢?
怪不得,外国人总说汉语言文字不讲逻辑呢。就连这样如此事关法律的新闻都让人看得腿肚子转筋,就更是遑论其他了。
但不管聂家的律师想说啥,也不管财新网与党媒想变着法儿的想讨好谁。石三生我只是固执己见----寄希望于平反一个聂树斌案来推动中国法治的进程,无异于缘木求鱼、刻舟求剑。
而原因,聂树斌案不过是众多“一案N凶”的版本之一。仅仅是官煤曝光的、就有诸如内蒙呼格案、河南赵作海案、云南巧家冤案、以及安徽的区长杀妻案等等与聂树斌案雷同的冤案,聂案之前已经平反了这么些冤案,可曾见到中国的法治有丝毫进步了?
果然中国的法治有了进步,为什么同是在山东高院,石三生我上诉诉潍坊市政府与国土局的案子,山东高院十八大前判决被告行政行为违法。而今,又判决被告的违法行政行为与石三生我的房地产损失没有因果关系呢?
就好比如今频发的身份证案,老百姓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相当于老百姓的身份证吧?从深圳的两姐妹到北京李刚被打断肋骨,都是因为身份证引起的吧?人家只是没有携带身份证,便落得个如此下场。似石三生这般,土地被潍坊市政府与国土局违法将我的“身份证”变更到它人名下,由此造成的损失,怎么可能与政府没有因果关系呢?
驴日的被告不违法变更登记,我与案外人的民事官司就不存在任何不履约的风险。驴日的被告不违法变更登记,就不会发生案外人勾结典当行、奎文区法院造假案,妄图强行拍卖我的房地产。驴日的不违法变更登记,我的母亲就不会被吓得突发脑溢血不治身亡。驴日的不违法变更登记,我又怎么可能落得个比杨乃武与小白菜还无处讲理的境地呢!
如此一个随意扭曲法律的山东高院,真的会一边在制造着冤案;一边却能做到“最高法院提审聂树斌案,体现出法治精神。…也意味着最高法院愿意在聂树斌案上承担最后责任,包括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石三生我就是做噩梦,都不会如此人格严重分裂的。
所以,石三生以为,既然玩弄法律于股肱的山东高院与最高院决意重审后,已经表示聂树斌案不排除另有凶手。聂家就等着拿钱,马云龙、李树亭们就等着享受“平反聂案”带来的荣耀也就是了。真想继续扯淡什么“恢复司法信心”,倒不如学学没文化的云南巧家冤案的小女子:感谢一下党、感谢一下政府、感谢一下法律!
【石三生
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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