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东党报与法院对决喝倒彩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九州评论·之六百一十八
记得,当年汪洋主政广东时,自己就恨不能做个广东的居民。允许“骂娘”不说,还有“重点做的蛋糕”(顾晓军先生语)可等着吃。
今日,乍看到新闻“东莞一镇政府连续2天登报骂法院:罔顾事实拍卖土地”后,生不能做广东人的悲哀再次涌上心头。多么开放的首善之地啊,党报竟然与法院公开叫板了!看着,就来劲不是。
虽然还无法断定到底谁是谁非。但这一骂,至少告诉了人们一个好消息,原来、“政府与法院并不总是穿一条裤子”呀。
赞叹之余,唯一感到有点遗憾的,是东莞第一人民法院与寮步镇政府相差的太远、不是一个级别较量。而且还只是个“声明”,不是党报的正式刊文。也说不定啊,那个“声明”,还是寮步镇政府花钱做的广告呢!
而且,自己当初没结网,临渊羡鱼也枉然。不如先看看党报究竟为什么要骂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吧?
细看一下镇政府的“声明”,其中有“原房产证应注销未注销”的字样。不难想象,法院“罔顾事实”,很可能是寮步镇政府倒打一耙。说不定,正是因为镇政府当初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注销“原房产证”,才造成了今日的“罔顾事实”呢。
那么,寮步镇政府为什么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注销原房产证呢?这里面,是否隐藏着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呢?
看看潍坊市土地局,够日的上来就未按照法律规定、先行注销了我的原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了土地证,那什么“事实”自然就不存在了。
如山东潍坊,未按法律规定注销土地征,当然是为了贪赃枉法;如广东寮步镇,未按照法律规定注销房产证,难道就是为了证明合法的“事实”一直存在?
东莞镇政府既然认为自己光明磊落,何不直接将“事实”原原本本地登报声明,让世人好好观瞻一番,也好决断一下,到底是该为寮步镇政府加油,还是为东莞市第一法院喝彩呢?
再说了,习主席主政后,一再强调“依法治国”。党报们也多次批判“舆论绑架司法”的行为。如寮步镇政府,认为自己有理,为什么不向上级法院上诉或者抗诉呢?东莞第一法院不讲法理,难道广东省高级法院也会无法可依了吗?
就算广东省高级法院也混帐,那不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吗?
骂的这么着急、为什么?镇政府应该早知道东莞第一法院“罔顾事实”吧?当初判决出来的时候做什么去了?不会是自愿放弃了上诉吧?
一想到了这些,开始的那点儿羡慕便做了猢狲散。再说了,就算羡慕也白搭啊!自己就算成了广东人,也成不了共产党员;成不了党员,又怎么可能在党报上骂娘呢?就算党报也允许百姓花钱打“声明骂娘”,自己也没钱啊!
为什么,自己忽然又感觉这寮步镇政府的骂,有点像文革时的大字报了呢?
还是算了。两眼一抹黑的,就只为千万里外的党报与法院对决喝一声倒彩吧。
【石三生
2015年12月17日星期四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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