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有时比流感阴毒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九州评论·之六百四十四
自接到潍坊中院的判决书后,就一下子病倒了。无缘无故的冒冷汗、打冷战,鼻涕如同决堤的水流,转眼间、就堆起了高高的一堆纸团。
心想,这是怎么了?不就是早已料到的结果吗?为什么还会被击倒呢?
从潍坊中院一直以案情复杂为由,拖了再拖、就该料到会是这么个结果。有什么难以接受的呢?
不就是潍坊市政府、国土局、住建局伪造证明,违法确权都与本案无关吗?谁能证明那个无赖不履行民事合同,根本原因就是他与政府一起伪造土地转让合同、伪造土地评估报告的结果呢?潍坊市政府及一干衙役违法的目的,不也是帮助无赖履行协议吗?
这有什么不对的呢?潍坊市政府及一干衙役又怎么可能会有错呢?骗你、欺诈你,这都是为了你好啊!这也值得怀疑吗?
谁听说过:骗子不是为了受害人谋幸福的?为你好,欺诈你、都是为你好。可自己为什么就是转不过这根筋呢?
还用什么“房产未实际交付”来为潍坊市政府及国土局开脱。法官们难道都是法盲吗?“依法治国”的年代,不动产的产权还以实际控制人来区分?谁占着、就是谁的?那他爷爷的中央还设立国土部与住建部干什么?谁占着、就是谁的!这不就是鼓励老百姓造反、鼓励老百姓占山为王吗?做强盗、做土匪,也得由政府批准?
我为什么不交付?难道不是因为你们违法确权引起的吗?难道不是因为你们串通无赖伪造土地转让合同、土地评估报告引起的吗?他不给钱、还拿到了“假证”,我凭什么交付房产?
拖了整整一年,潍坊中院的法官们才恍然大悟出这么个脑残的法律结果来。已经九年了啊!跨越了胡、温、周永康朝代,如今又经过了习、李、王的新政整整三年,为什么还是这个样子呢?既然潍坊市政府及国土局的违法行为与我无关。你们当初为什么判决撤销了他们颁发的产权证呢?吃饱了撑的?
既然潍坊市政府与国土局违法与我并无因果关系。你们干嘛要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呢?是否潍坊中院的法律,一直都是以支持没有因果的行政诉讼为原则呢?
简直是荒谬绝伦啊!“依法治国”所谓的“因果”,到底算是个什么玩意儿呢?这不是与甘肃省委宣传部、统战部为骗子站台,却与受害人被骗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一个样了吗?
可问题是,潍坊市政府与一干衙役,伪造的是受害人我的文书啊!能与甘肃省的诈骗案相比、能同样的“因果”吗?
可叹那周永康为非作歹时,法官们好歹还知道潍坊市政府及一干衙役的违法行为与我有因果关系;为什么新政如此誓言“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后,竟连这最起码的“因果”关系都不复存在了呢?
感冒了,我可以吃药;谁知道这“因果”没了,该到哪里去找回呢?
【石三生
2015年12月31日星期四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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