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治时代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九州评论·之八百
两篇河南特产的新闻,令人唏嘘不已:一曰京华网的《少林寺和尚聚集
释永信要说大事》;二曰《河南新乡法院驳回“大学生掏鸟案被判十年”案申诉》。
这头一条,无疑是在说去年岁末绯闻缠身的少林寺大和尚释永信大法师已经平安着陆,真的是可喜可贺、南无弥陀佛呵。而后一条,则无疑在昭示河南高院要为几只小畜牲大动干戈了。
对大和尚释永信的看法,石三生大师我向来都是固执己见的。也特别欣赏京华网的结束语“中国宗教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离不开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宗教界人士,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责无旁贷”。
既然少林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离不开社会主义制度”,傻子也猜得出、京华网其实是想说“少林寺的不健康发展,也要归功于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了”。而一旦好与坏都必须捆绑,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也就自然不会再有那个部门会愚蠢到去彻查少林寺那些闹得乌烟瘴气的绯闻到底是真、还是假了!
而对那个被判了十年徒刑的倒霉蛋,石三生大师我虽然心生同情、虽然无能为力。但却免不了的担忧。担忧谷歌的阿凡狗还没有能力控制人类之前,河南的燕隼们却早已经诡异地学会了控制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法治。
很显然,中国的古人早就知道了鸟类发达的智商、足以干涉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所以,才发明了“不容置喙”一说,禁止鸟儿插嘴人类社会的具体事务。而通过我们如此优渥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号称最高级动物的人类迄今都无法享受《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低级动物们,却率先得到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有效保护。也足以证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低级动物们玩弄法律与政治的本事已经大大超过了普通民众!
当然了,作为最高级的动物,中国的人类应该是还没有“濒危”的危险吧?或者,这就是为什么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小畜牲可以得到有效保护;而人类却无法享受国际公约的根本原因?
真的是很佩服河南的公检法!他们查释永信的私生子、查释永信的腐败百无一能。但查大学生掏鸟案却查的清清楚楚,甚至,都精确到了“2014年7月14日左右的一天”。既然有手机拍照为证,难道河南公安的水平,连拍照的时间都无法确定吗?
真的是匪夷所思,为什么连《法制晚报》的新闻中,都会胡说“7月14号,他和朋友王亚军去河边洗澡时,在邻居家门口发现鸟窝,于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一窝小鸟共12只。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呢?
如果真的是一窝12只小鸟,就显然不会是燕隼。当然了,不排除已懂得用国际公约来保护自己的河南辉县的燕隼们,早已经进化到学会了群居群孵化。
罢了,罢了,自己与驴日的潍坊市政府及一干衙役的争讼还没有个结果,又何必去管什么秃驴啊、燕隼们的闲事呢?
就最后为这鸟比人强的时代、喝一声彩吧!
【石三生
2016年4月30日星期六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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