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艺也卖身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九州评论·之六百五十六
看到顾晓军先生已经说了“可能的,是龙应台倒填日期、又重写了那段繁体字…则是她的一种认错…只要肯改,我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先帝”我当然希望:龙应台能成为一个有错就改、痛痛快快改错的人,且能成为中国文坛的一段佳话,而不是狗。”石三生我如果再继续写《龙应台的潜意识浅析(三)》,是否就有些太得理不饶人了呢?
也罢,不如先暂停一下。插播一篇谋生的广告。
忽然想起来要卖艺、卖身谋生存,是受到了樵夫的启发。在《谁是龙应台的后台?》后,樵夫说“记得此前看过先生文字,其中有自我介绍,大约是我的同龄人,与我的选择不同,初中毕业选择上了中专。当然我也知道,先生中考成绩很好。也因此,本来对先生一直怀有敬意,去年某段时间没事还专门来看看先生可有新文字。似乎先生因为某事,与烟台(?记不很准确了)地方官吏有冲突,可能给先生造成麻烦,但我知道,这类事,个中原因,外人不太搞得清楚,衙门里也不会有人愿意介入---除非先生能为其中某人所用…”。
古人云“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不用说,石三生我这辈子是没本事学成与帝王家的“货”了。但说替帝王家的不管什么儒们打打下手、做做常识常理上的校对,免得闹出龙应台龙大娘这般在众目睽睽之下乱穿越的笑话,应该还是可以的。
要求也不高,不求达官显贵、不求扬名立万。解决历史问题之外,但求能养活自己、养活家人罢了。
说到要卖艺、卖身,自然少不得像跑江湖的人儿一般:先显摆一下自己的武艺。
说来惭愧,自从招惹上潍坊市政府与国土局一干衙役,真是如同遇到了扫把星:做啥啥不成。
平生第一次理性,变卖所有、在别人都不看好之际进行的最大一笔投资,生生被政府碾成了噩梦。一个新建的港口城市,从此与自己无缘。
平生第一次发神经、搞出来的发明。也被够日的安琪酵母剽窃了去!早知道国家真的保护公民的财产与知识产权。也该去申请个专利呀。是不是?
用了古人的另一句话说,可谓是“屋漏偏逢连夜雨,窗破又遭北风寒”啊!有时,不用网友们说。自己都感觉成一男版的祥林嫂了---自己晦气不说。靠近谁,谁也就会跟着倒霉!
你们说奇怪不奇怪?当初,是政府让自己倒霉。而后来,自己也像政府一样、成了许多人的扫把星。
瞧,写仇和,仇和就倒霉了。写骆琳,骆琳也不吉祥了。跟着顾晓军先生写莫言,莫言得了诺奖,版税才多了250万,离当初梦想的过亿差了十万里。气得他跑到博客中国发狠要“操你家姑娘”。跟着顾晓军先生写韩寒,韩寒转了行。跟着顾晓军先生写李敖,李敖抛弃了千万多的微博粉丝……
这么说吧,好像除了越写害自己的许立全们,它们就越是高升。余者,都不怎么大吉大利了。
于自己的“武艺”,就先展示这么多。给谁看的呢?给那些潜伏着的仇和、骆琳们看,给那些还道貌岸然着的莫言、韩寒、李敖们看。当然,也给“衙门里的某人”看!
怎么样?不如趁着石三生我正遭难之际,施舍一些蝇头微利、收买了去?就算是先破财、后免灾吧。也省得像龙应台龙大娘、周小平周主席们一般尴尴尬尬:认错不是;不认错,又只好丢人现眼了。
丢人事小。万一也像莫言一样,煮熟的鸭子飞了。损失可就大发了不是?
石三生我也只有这么点能耐了。樵夫兄说的那个“衙门里的某人”,您到底在哪儿呢?买、还是不买?
真的,果然有那个“贵人”诚意买。俺还可以给个跳楼价的大优惠啊!
【石三生
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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