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官被杀,与司法不公有关系吗?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九州评论·之六百八十八
博客中国首页通栏推荐的三篇文章,皆是关于北京昌平区法院回龙观法庭马彩云法官被杀一案。看罢三篇一篇是浑水摸鱼、两篇是为马彩云法官鸣不平的文章。依旧是一头雾水:那优秀的马法官,到底有没有断案不公?
看不懂网民的文章,又去百度马彩云的相关资料。首先看到的、是《女法官遭枪击身亡
最高法深夜发文谴责暴力伤害》,除了谴责与哀痛,还有一个颇有创意的说法“法官是社会正义的最后捍卫者”。虽然搞不懂“社会正义”是什么玩意?却想起顾晓军先生的“正义是冤冤相报的轮回”。
最高法也不讲公正,不讲“公正第一”,而讲起了封建余孽的正义吗?是否因为连最高法都如此推崇冤冤相报,并把自己标榜为冤冤相报的守护神,才会导致马彩云法官被枪杀呢?
所谓的“正义”,自然是不需要讲公正的不是?所谓的“正义”,自然就是一报换一报的呀。是不是?
继续百度,还看到《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姚建宗发文悼念学生马彩云》。姚院长的悼文写的激情饱满。但仍然如最高法的一样:无从得知那凶手为何要枪杀马彩云?
而继续百度,则不过都是如此而已的新闻报道了。统统都是没有真相,只有结果。甚至,石三生我好奇马彩云法官如何做到的“一年审结400多起案件”,都是毫无头绪。想查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法庭到底有多少法官、一年受理案件多少起不可能。想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到底有多少法官、一年受理案件多少起,也是同样没有线索。只有在互动百科中,看到一句“昌平法院2011年至2014年,每年受理案件大约在20000到22000起之间”。
一个年预算支出早就过了半个多亿、派出法庭就有四个的昌平法院,难道才仅仅有50个左右的法官?或者,法官虽然更多,但却把案件都积压到了马彩云法官头上?果然如此,这昌平法院的工作作风是否也太无一点公正可言了呢?
让人更不可理喻的,是大陆的成文法,规定了少则3个月,多则6个月的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案件,以石三生的亲身经历而言:一次交换证据,一次开庭审理,都是必须的。这起码就要耽误最少两天时间。马彩云法官是如何做到的一天平均审结1.5(网友计算结果)起案件呢?
有没有一种可能:萝卜快了不洗泥。马法官为了追求审结案件的速度,而忽视了案件当中的冤情呢?
而从两个涉嫌杀害马彩云等人的凶手选择自杀。也可以推断出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冤情、而报复当事人的吧?
真是可叹,大陆竟然演变到如最高法的谴责中所说的“去年湖北十堰四名法官血染发袍的阴影尚未从人们心头散去,北京昌平今又传来噩耗”这般不可收拾的地步。
大陆真想“依法治国”,最高法真想驱散“人们心头”的阴影,是否该抛弃封建余孽的“社会正义”,而倡导顾晓军先生的“公正第一”呢?
没有“公正第一”守护这个社会,只怕这“噩耗”也是会如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波未平、一波再起的吧!
【石三生
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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